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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1-26     点击量:

学院主网站和各部门二级网站是我院信息发布的重要手段,也是外界了解我院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院校园网站在教学、科研、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完善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在教学、科研、管理、党建、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经学院研究,特制定出校园网站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网站建设基本框架

学院网站实行三级结构,即学院主网站、各系部与职能部门网站、其他专题网站。学院主网站由党办负责管理维护,内容包括学院的重大决策;教育教学改革、日常管理工作、重大发展成果等影响学院全局性工作的重大事情;学院规章制度以及重要的发文;上级领导来校院考察、检查工作,对外合作交流等。系部与职能部门网站、其他专题网站原则上由相关单位自行组稿、制作、发布以及管理与更新,并报党办备案,网络中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学院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施监管。

二、学院主网站内容标准

学院主网站要及时、准确地反映学院整体工作的情况及其重大活动。学院开展的具有全局影响的工作和活动,按照谁负责谁报道的原则,由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提供新闻材料,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院办或党办审定,在学院主页发布。重要稿件或特殊稿件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发布。网站发布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面向院内外的通知、公告等;

2.学院党委、行政作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3.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

4.全校性的重大活动、新闻等;

5.学院举办或承办的重大学术活动、学术交流等;

6.各部门举办的具有全校性影响的、有校领导参加的、吸引新闻媒体正面关注的活动;

7.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8.学院的单位或个人受到上级或全院性的表彰奖励信息。

面向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通知、新闻等原则上在本部门二级网站发布,不在学院主页反映。

三、二级网站建设要求

1.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二级网站是相对于学院主网站而言,包括各系部与部门网站和相关单位或部门主办的专题网站,是学院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部门、系部和直属单位必须逐步将本单位二级网站建立起来。学院鼓励支持与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特色网站建设。

2.二级网站内容应包括:院部概况、耽部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师资队伍、学术研究、教学园地、党建工作、学生工作、动态新闻、站内公告、教学资源等。职能部门网站内容应包括:部门简介、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人员一览、最新公告、办事指南、规章制度、联系电话等。其他专题网站栏目根据专题性质酌情设置。各网站具体栏目可根据本单位和相关专题的实际情况增加,网站整体风格力求图文并茂,办出特色。网站内容不得与学院主网站内容相冲突。各单位不得在二级网站上开设电子公告(BBS)、聊天室等网络公共服务,此项工作由学院统一审批和管理。

3.新建二级网站的单位须填写《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二级网站申请表》,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宣传部审批并备案。宣传部网络中心为各二级网站统一开设域名和空间,并实行集中监督管理。已自行建设并正常运转、版面成熟的二级网站可保持原有工作模式,接受宣传部监督。网站长期没有进行更新的单位,将取消在学院主页上的相关链接。

4.各院部、各职能部门二级网站由各单位建设和维护。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有一名领导主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一名网络管理员,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应是熟悉本单位情况的职工,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网站维护管理的能力。

5.二级网站原则上“谁建立谁负责”,信息内容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网络管理员)录入和制作,并经本部门分领导审查同意后发布,并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上网信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院相关规定;坚持正面宣传原则,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有利于树立学院良好形象,扩大学院影响;信息准确,行文规范;不得发布涉密的信息。

6.各单位主管网络宣传的领导要组织、监督本单位网页的制作;负责网页发布的内容审核、备案及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本单位网页所有信息的更新、修改、删除及网络的维护,确保网页内容的正确性,保证网络安全运行。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页的设计、制作并定期更新,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在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和技术力量比较溥弱的部门,由网络中心负责指导制作和维护。网页内容的改动(更新、修改、删除)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再予以发布;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守机密,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稳定、影响学院声誉和违反学院相关规定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系统散布病毒。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2.本办法由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5-8217053(图书),8125011(网络),主任信箱:xnzytwxxzx#sina.com(#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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