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读者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读者凭本人的有效借书证进入图书馆;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假冒、涂改证件者,一经发现按规定给予没收并处罚。
三、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四、严禁损毁、偷盗书刊,违者按照《图书馆赔偿与处罚制度》执行。
五、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内吸烟、用火,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禁止在阅览室内进餐、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保持馆内清洁卫生。
七、爱护馆内设施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图书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八、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齐,禁止穿背心、运动短裤或拖鞋入馆。
九、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保安和馆内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上述规定,又拒不接受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学院保卫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