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读者指南 -> 正文

图书馆管理相关制度

发布日期:2017-06-03     点击量:

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图书馆是宣传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全馆工作人员都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图书馆事业,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保持良好馆容,成为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表率。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令和政策,认真执行学院和本馆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劳动纪律。

三、树立读者第一,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千方百计满足读者需要,热情主动服务的思想。

四、在岗时应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态度大方。本馆要求读者进馆在仪表、举止上必须做到的有关规定,本馆工作人员必须模范执行。

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所有服务窗口都应让读者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服务项目,任何人不得擅自推迟开门,提前关门,更不能提前驱赶读者。

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工作时专心致志,全神贯注,不闲聊闲逛,不说笑打闹,不吃零食,不干私活,不擅离岗位,一般不会客。

七、接待读者主动、热情、诚恳、耐心,有礼貌,急读者所急,想读者所想,尽力解决读者的疑难问题,满足他们的需要。要尊重读者,切忌低头干事,对读者不理不睬。不应对读者评头品足。

八、解答咨询,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不怠慢、不急躁。读者问话时要注意倾听,不得左顾右盼、心不在焉。一时回答不了的问题,不要用“我不知道”支开读者,要提供进一步咨询的部门或途径。对读者一定要讲信用。

九、要模范地执行图书馆自身的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之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采编、加工、典藏、入藏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所有工作人员借阅文献都必须同读者一样办理借阅手续。

十、接待来馆参观的来宾,应主动问好,热情接待,礼貌迎送,切忌木然待之。

十一、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工作中出现差错,应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纪、馆规的读者,要耐心教育,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批评教育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处理,切忌训人、整人。

图书馆图书资料采购与审批制度

图书馆馆藏建设是图书馆一项重要的主导性工作。为了保证图书馆很好地为全院教学科研服务,图书文献资料采购、验收入库及财务报销工作必须科学、规范、高效地进行,为此特定立本制度。

一、采访具体负责图书、期刊、报纸及数字资源等所有文献信息资源的采购工作。采访根据学院年度拨款额度,在每年一月份拟定该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各类图书册数、比例及时间安排等)交馆长最后审定。

二、在新书订购过程中,一万元以内的新书由采编部负责审核并完成购书任务。总价在一万元以上的,交由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或招标认购,采编部协助其完成购书任务。

三、充分利用我馆开发的“新书推荐”平台,由采访与各教学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定期选书。采访负责收齐已选的全部新书目录,若发现订数与要求相差较大者,由分管馆长负责协调解决。选购工具书原则上不超过2本,一般图书复本为3-5册。

四、采访根据年度购书计划,负责与书商协商现购图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报馆长审定。现购过程中,由采访负责向选书人员讲解清楚购书原则,注意控制各专业图书比例,注意适当向新增专业倾斜。

五、采访在预订期刊时,要根据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保证专业期刊的连续性,同时考虑新办专业的要求。

六、新书到馆后,由采访开包认真检查,每包清单是否与书目册数相符。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书、第二渠道的书或盗版图书、超过我馆订单订数的图书以及不符合馆藏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打包存放保管,成批退回给书商。若采编部无法确定是否该剔除时,可与分管馆长共同商定。

七、现刊阅览室负责期刊的验收登到及分类上架工作,在期刊到馆一天内应上架,对未到期刊,由现刊阅览室负责人及时负责催促。

八、编目对采访验收过的图书进行图书质量第二次把关查验,核实图书册数、价格及折扣,若发现(此处删除“有”)与前条款所述的不符合馆藏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返还采访处理,若有不同意见,可与分管馆长商定。

九、流通部在接收采编部移送来的图书时,应对图书质量第三次把关验收,核实册数与价格,发现上述所列不符合馆藏要求的书应及时剔除退还采编部处理,如有不同意见,可与分管馆长商定。流通部对采编部加工移送来的每批图书应及时组织验收入库并上架,入库后三个工作日必须上架。

十、每批图书加工时由采编部设置验收批号,验收入库时采编部应及时与流通部核对详细批号、条形码、册数、单价及总码洋数。在核对清楚无误后,流通部负责人方能在固定资产增报单上签字。

十一、对签字报账的每批新书,分管馆长负责作详细记载,并报告馆长,为馆内掌握正常购书进度以及为院领导、财务和审计等相关单位随时提供确切的数据。

十二、图书采购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接受馆内外各级领导、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和贪污腐败现象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检举揭发,以利于图书采购工作健康规范地开展。

图书馆书、刊验收工作制度

一、新书(刊)到馆后,验收最迟不超过一周,采购人员与编目人员一定要做好新书验收及签收工作。

二、根根书店发票与清单开包验收。验收时,必须将书与清单的书名、单价、复本、总种数、总价格详细核对,无误后,才能进行签字、报销。

三、到馆新书刊应与预订目录或存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标记。发现错订、错发及污损缺页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解决,并做出文字记录。

四、图书发票结算时,须按财务制度填固定资产增报单,注明图书包数,验收批号、种数、册数和码洋等,至少由验收人、采编部负责人和流通部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才能结算。

五、严禁采编人员将未经验收的新书刊借给他人。

图书馆图书分类工作细则

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及其使用手册有关图书分类的规定,结合我院图书馆实际,制定本细则,以便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位置固定”。

一、图书分类工作程序

(一)查重

图书分类前,首先要查明是否为新入藏的图书。如果是已经分编入藏的复本书则照录索书号,加复本即可。若为不同版本或分卷分册,则分类号照录,只在种次号后加版本或分册(卷)号。如果是新入藏的图书,则按其学科内容归类。

(二)主题分析

查明图书的中心内容、学科性质、写作目的、用途等,以便正确归类。图书内容学科性质分析可详阅图书内容简介、目次、书名、前言、后记,以便能明确图书具体内容要点、范围,明确写作目的,必要时浏览全书,查阅工具书或请教专业教师。

(三)归类

查明图书内容和学科性质后,查阅分类法,按照分类规则,找出与之相符合的类目,标出分类号。

(四)给号

给出图书的分类索书号,由主要分类号,书次号和辅助号所组成。

(五)核对

确定分类号和索书号之后,应进行复核,保证分类质量。

二、图书分类的基本原则

(一)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及其使用手册有关图书分类的规定进行分类。

(二)确定书的学科性质,需依该书的内容提要、书名、导言、序跋、目次、出版社性质、作者写作目的等多方面考虑,必要时浏览全书,参考其他目录、工具书,或请教专业教师,力求做到归类准确。

(三)图书分类要注意分类法的系统性和上下位类目之间的关系,把图书分入最恰当的专指类目。能入下位类的,不入上位类。

(四)不能单凭书名分类。书名一般能表达图书内容,但有的书名并不反映书的内容,因此书名只能作为归类时参考,归类的主要依据是图书内容的学科性质。

(五)单主题图书依其内容的学科性质归类。如果是从不同学科角度研究某一事物的,入有关研究学科。如果是论述某一事物的两个方面的著作,依前一方面内容或依重点论述方面内容归类。论述事物的三个方面的著作,入该事物所属的类。

(六)多主题图书(两个以上主题)要弄清各主题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并列、平行关系,能入上位类的,则入上位类,不能入上位类的入前一主题。如果是主次关系的,入主要问题所属的学科;影响被影响关系的,入被影响主题所属的类目。理论方法和其应用关系的,一般入被应用的学科。如果是某种理论、方法、技术在各方面应用的,则入该种理论、方法和技术。中国和外国的关系,入中国有关类目。其他两国关系,依作者的写作观点,分入主要国家所属的类目。

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书库是全馆图书收藏中心,必须严格注意书库安全。流通管理人员应作好经常性防虫、防潮、防暴晒、防鼠等图书保护工作;

二、非流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内,按规定允许入库选书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本校师生须凭借书证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二)入库时不得携带私人书籍、书包和易燃易爆品;

(三)库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四)保持书架整齐,不得随意乱翻乱放,从书架取下而不借的图书,应放回原处,以免乱架。

三、管理人员应对读者作好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及时作好破损图书的修补工作及定期作好剔旧工作;

五、流通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办理本人借还手续,应由其他人员办理,更不得未办任何借书手续私自将图书携带出库外;

六、搞好书库卫生,保持书架、地面整洁,作好经常性上书、整架工作;

七、下班离库要关好水、电、门、窗。节假日封门时,要仔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解决;

八、库内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和及时更换。

工具书阅览室制度

一、工具书阅览室所陈列图书对全体教职工及学生读者室内开架阅览。

二、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进入,不得自带其它物品入内。

三、读者在阅览图书后须归还原处,不得私自将图书带出室外,违者按违章处理。

四、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涂画、污损图书。

五、工具书阅览室陈列之图书,只限本室阅览,概不外借。随书光盘外借需办理有偿借阅手续。

六、阅览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讲究文明礼貌,服从管理。

七、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室内吸烟。

八、严格遵守阅览室开放时间,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报刊阅览室制度

一、报刊阅览室所陈列报刊、书籍,供全校师生在室内开架阅览。

二、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换取代书卡入室,入室时,只准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书包等物。

三、室内陈列之书刊,读者每次限取一本阅读,阅后须归还原处,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将按违章处理。

四、读者必须爱护书刊杂志,如发现撕页、涂画、污损者,则按《图书赔偿制度》办理。

五、阅览室陈列之书刊,只限本室阅览,概不外借。

六、根据教学需要,有些资料需要借出室外阅读,须经技术部主任同意后办理借阅手续,但借期不得超过一周,如超期不还者,则按《图书赔偿制度》办理,并停止下次外借。

七、每学期期末对已到现刊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移交采编部门编目入库。

八、阅览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讲究文明礼貌,服从管理。

九、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室内吸烟。

十、严格遵守阅览室开放时间,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读者须凭图书借阅证进入电子阅览室,在电子阅览室上机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电子阅览室主要为满足读者开展研究性学习、查阅资料,网上读书的需要。严禁观看黄色、迷信、反动的报道和不健康的图片等信息,不准玩游戏,违者将取消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资格。

三、为防止感染病毒和损坏机器,读者不得自带软盘、光盘等入室使用,读者在进行文件打印和拷贝时,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并在其协助下进行操作。

四、读者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不可擅自拆卸、挪动计算机。为保障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切勿删除、修改机内任何文件和各种系统设置,违者按价赔偿。

五、进入电子阅览室后,不得随意串走。读者在查阅过程中如出现机器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六、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2:00时。其它时间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室内逗留。

七、电子阅览室设备使用费收费标准为1元/小时。

八、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严禁吸烟、喧哗、吃东西。

九、上机结束后正常关机,整理好自己的座位,有序离开。

馆舍及财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护本馆馆舍和公共财产,使本馆职工和读者养成爱护馆舍及公共财产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为履行本馆职责而配给的房屋均为本馆馆舍。凡本馆印刷型和非印刷型文献,流通阅览设施,业务工作和行政办公设施,现代化设备以及其它一切为履行本馆职责所配给的设备均属本馆财产范围。

三、馆舍内所有房间,均应统一分配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业务工作和行政办公设备亦应统一配给,造册登记,不得擅自挪用,私自调换。

四、本馆职工对所配给的房间和财产负有保管和维护责任。两人以上共一房间者,由小组长负主要责任。如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丢失、损坏者,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照价赔偿;若责任在读者,应由所在室主要责任人负责查办。

五、任何人未经馆长批准,不得私自在馆舍和财产上涂画,打眼、钉钉、张贴;不得做拆卸、改装以及其它一切有损馆舍和财产完整、美观、整洁的行为。

六、对违犯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较严重者,还应作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而又不接受劝阻、批评者,将给以重罚,直到送学院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七、对维护本馆馆舍和公共财产有功人员,本馆将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呈报学院表彰。

图书馆计算机操作员规则

一、操作员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二、各部门的计算机(主机或服务器)均由所指定的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在工作、值班期内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负责。

三、操作员必须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进行操作,不得探听其他人员的密码和超越权限使用,不得随意泄露自己的操作密码,如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和故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报院分管领导给予处理。

四、图书馆的网络和计算机主要用于学习和研究,禁止进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活动。

五、操作员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对计算机中有关设备参数设置和程序,切勿擅自更改,删除或运行。

六、操作员未经系统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拆卸;安装各种计算机设备,不得将设备及其各部件私自出借。

七、要注意安全防盗,下班要关门、关窗、断电,以防偷盗及其它事故发生。

凡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被盗或其他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要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请人维修。

联系电话:0715-8217053(图书),8125011(网络),主任信箱:xnzytwxxzx#sina.com(#换成@)

版权所有 ©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